本页替代原先挂在这里的三份文档:《ciku渠道合作协议-签署版》《一页纸销售沟通卡》《销售指导手册》。
这三份已于 2026-09-17 整体作废(仓库内文件名均带-已作废-勿发出后缀),
不得再作为答疑依据引用。此前内部手册仍把它们标为「政策主口径,答疑引用以此为准」,
现予撤销。
⚠ 2026-09-28 换轨状态(D-SaaS-02):C 端零售三档已于当日停止直售,随之废止的还有
建议零售价(MSRP)体系与渠道结算差(按折扣价进货赚零售价差)已整体废止。本文凡涉及零售价、
折扣档、结算价的段落均为留档,不得据此报价;现行唯一在售模型是线下机构学员名额制年费,
渠道与机构收益见下方第四节封闭清单。〔待决策〕《渠道授权协议》v1.1 文本仍建立在零售交付形态上,
是否随换轨重写由创始人另行安排,本文不擅自改协议措辞。
一、现在到底以什么为准
| 场景 | 现行依据 | 位置 |
|---|---|---|
| 线上推广者 / CPS 签约 | 《渠道授权协议》v1.1(2026-09-18 修订) | 公网 <https://ciku.io/agreement.html> 「渠道授权协议」页签 |
| 推广者实名注册与勾选文案 | 同上 v1.1 | 公网 <https://ciku.io/channel.html> |
| 机构签约(学员名额制年费) | 《ciku机构服务协议》草案 | agreements/ciku机构服务协议-草案-待律师审核.html(源同步在 partner-system/server/esign-templates.js) |
| 居间 / 推广签约 | 《ciku渠道居间与推广服务协议》草案 | agreements/ciku渠道居间与推广服务协议-草案-待律师审核.html(同上) |
| 电子签署是否可用 | 不可用——两份模板均标 草案-待执业律师审核、signable:false,服务端在字段校验前先返 409 拦截 | partner-system/server/esign.js |
| 一切数字口径 | docs/biz-facts.json(唯一数字事实源,AGENTS.md §1.2) | 仓库 |
| 对外措辞 | docs/marketing/claims-source.md(CLM 条目) | 仓库 |
〔2026-09-28 更新(任务 A):本表原先写的电子签署模板《ciku·渠道合作协议》《ciku·机构分销合作协议》已随经销合同族整体退役撤下——「分销/经销/拿货/结算差」这一支合同形态不再存在,改写为上表两行的两份名额制草案。旧模板文件名在 agreements/ 下均带 -已作废-勿发出 后缀,不得再引用,也不得据其名称向客户描述"我们现在签什么约"。〕
二、v1.1 相对 v1.0 改了什么(留档:本节的「现行口径」是 2026-09-18 的合规整改口径,2026-09-28 起随 C 端零售停售与渠道结算差废止一并失效,仅作历史留档,不得照此对外讲)
留档——原 v1.0 第三条「价格管控与渠道秩序(禁改价 · 禁窜货)」中的
「终端零售价与团购价由甲方统一设定并系统锁价,乙方零定价权;不得擅自改价、低价倾销或变相加价」
已废止。依据是 2026-09-01 法务意见与 2026-09-03 合规整改:
固定或限定最低转售价格属《反垄断法》第十八条第(二)项的纵向垄断协议(留档,本段是废止依据不是现行走价口径),
且该款安全港目前不可援引,罚则为上一年度销售额 1%–10%。
以下为 v1.1 当时的口径留档(2026-09-18 修订 · 2026-09-28 起失效,不得再对外复述):
- 留档:建议零售价(MSRP)非强制——仅供参考,不构成对渠道定价的约束;
渠道终端售价由渠道自主决定,甲方不设最低转售价、不设价格纪律(此三条均为留档)。
- 留档:低价的唯一后果——持续大幅低于建议零售价销售的,甲方仅可调整市场基金与联合营销支持,
不影响供货、等级与协议存续(留档)。
- 留档:定价高低本身不构成违约——不得再把「破价」写进违约罚则或用它筛客。
- 留档:仍然禁止的:跨区窜货、向非授权渠道供货、以他人名义套购激活码(激活码交付链已停产休眠)、
虚构原价或作误导性标价(《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)。
这几项管控针对区域与授权渠道,不针对销售价格(留档)。
- 留档:增品让利是甲方自营机制——官方团购的活动价由甲方在系统内设定,
属平台自营活动,不构成对渠道转售价格的限制(留档)。〔待决策〕赠品/增品权益在
docs/biz-facts.json 与 docs/marketing/claims-source.md 均未登记,名额制下是否保留任何形式的加赠未定,
不得据本节任何一条向渠道或家长承诺。
〔2026-09-29 状态订正:本小节原先写作「现行口径(照此讲,不要照旧讲)」,与本文开头 2026-09-28 换轨状态
自相矛盾——零售三档停售后已不存在「渠道转售零售价」这一关系,RPM 整改条文的适用前提随之消失。
名额制下的现行价格口径只有一处:docs/biz-facts.json 的机构学员名额制年费两档与超名额单价
(详见对外手册 1.5);是否需要对合作方终端服务收费保留任何形式的价格表述,待《渠道授权协议》随换轨定稿后确定,
本文不擅自改写协议条款。〕
三、佣金口径(2026-09-12 收敛 · 2026-09-28 基数换轨,别再报旧阶梯)
- 分润/佣金统一封顶 20%,原 25% / 28% / 30% / 45% 高档已取消。
- 对外表述用「15%–20%、封顶 20%」,不得再说「15%→45%」或「五档阶梯」。
- 计提基数(2026-09-28 创始人拍板 · 任务 F):线上推广佣金按平台实际收到的服务费计提 =
机构签约年费 + 超名额补购金额(revenueShare.commissionBase.base)。
~~季度 GMV / 终端销售额 / 净销售额~~ 一律停止使用:个人版停止直售(D-SaaS-02)后,
家长侧不存在由平台开票成交的商品,那个基数没有可取数的对象。
家长端金额、退款与未到账部分不计入基数。
- 落档门槛未定案(
commissionBase.tierGap):15% 与 20% 挂在哪条线上从未登记进事实源,
旧「季度 GMV ¥1 万分档」随基数一并失效。门槛重新定案之前,对外只说
「15–20%、封顶 20%、具体比例以协议与平台后台核定为准」,不得自行给出金额门槛或换算示例。
- 结算周期:月结 T+7(
revenueShare.settlementCycle)。旧物料里出现过的「成交过退款观察期后 T+37」
在事实源无据,属错写,不得再用。
- 特殊机构 / 大渠道 >20% 走平台后台白名单特批,须在协议明示勾选并落规则快照,
不得口头承诺。
- 依据:
docs/biz-facts.jsonrevenueShare.direct/revenueShare.convergeNote/
revenueShare.commissionBase。
四、渠道结算差已废止 → 现行只有四项收益(别再手抄旧数字)
docs/biz-facts.json channelSettle.status 已登记为已废止(2026-09-28,D-SaaS-02):
结算差依附的是 C 端零售 SKU 的激活码进货,零售停止直售后它失去了计价对象,整体作废。
下表仅作废止留档,不得据此对内报价或对机构承诺:
| 档位 | 建议零售价 | 折扣 | 结算价(随废止留档) | 渠道毛利 | 现行状态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标准版机构 | ¥299 | 8.5 折 | ¥254.15 | ¥44.9 | 已废止 |
| 旗舰版机构 | ¥399 | 8.0 折 | ¥319.2 | ¥79.8 | 已废止 |
| 连锁定制 | 零售价机构自定 | 8.0 折封顶 | — | 差价全额归机构 | 已废止 |
现行渠道与机构收益是封闭清单四项(数字取 docs/biz-facts.json revenueShare):
成交登记分润单层、按代理合作/业务规模落 10%–20%、续费同档 10%–20%、月结 T+7、线上推广佣金 15%–20%(封顶 20%)。
不设层级计酬、不按线索数量计价、无推荐/转介绍奖励。
旧四级折扣阶梯(银 5.0 / 金 4.5 / 钻 4.0 / 战略 3.5 折)已于 2026-09-10 整体作废,
不得再出现在任何对外或对内材料里。
五、待定稿(2026-09-28 任务 A 之后重写本节)
经销合同族已整体退役。原《ciku渠道合作协议》《ciku机构合作协议》《ciku产品经销协议》
《ciku区域合作-附件包》《ciku区域渠道技术服务协议》五支形态,连同其"分销/拿货/结算差"条款结构,
已在 agreements/ 下统一改名为 -已作废-勿发出,不得再对外描述为"我们正在签的约"。
其中《区域渠道技术服务协议》的 ¥30,000 分四期形态经核从未在任何事实源登记过,一并取消、不保留。
现行文本只有两份名额制骨架,且都还是草案:
agreements/ciku机构服务协议-草案-待律师审核.html—— 机构侧(学员名额制年费),
原「区域合作」内容并入本协议的区域条款;
agreements/ciku渠道居间与推广服务协议-草案-待律师审核.html—— 居间与推广侧。
两份的 esign-templates.js 模板同为 草案-待执业律师审核 / signable:false。
定稿前不受理在线签署(服务端在字段校验前直接 409),对外一律表述为
"协议文本由双方确认后签署,模板正在执业律师复核中",不得发出草案文件、不得摘录条款编号。
〔待律师复核(差异清单另行汇总,尚未成文):区域独家与名额限制条款、退款与退出条款、
oem.annualSupport 25%/年 的基数由「激活授权费」改挂「品牌授权费」后的可执行性、
佣金 15%/20% 落档门槛、《渠道授权协议》v1.1 是否随换轨重写。〕